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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“三满意”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
时间:2009-05-22 09:12:34 来源: 作者:
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,必须以企业、基层、群众的感受评价干部作风的转变,并以此检验学习实践活动成效。张云川同志的这番话,指出了开展这次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我们必须严格遵循、认真落实,把企业、基层、群众“三满意”的要求贯穿于活动的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,把“三满意”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。
以“三满意”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,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,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。在历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中,贯彻群众路线都是一大亮点,问政于民、问需于民、问计于民,体现了对群众的尊重,密切了干群关系,受到广泛欢迎。评价干部作风建设年的成效,同样离不开走群众路线。开展这次活动的根本目的,是改善河北的发展环境,改善机关作风,密切党群、干群关系,其成效自然要落实到发展环境、机关作风是否真正得到改善上。而对此,企业、基层、群众的感受最真切、判断最准确,他们最有发言权。因此,评判作风建设年活动是否取得了预期成效,不能由机关说了算,也不能由干部自己说了算,而只能由“服务对象”即企业、基层、群众说了算。
以“三满意”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,可以有效避免形式主义,使活动扎实开展。时下,一些地方有一种很不好的作风,就是对工作的评价往往停留在汇报和总结上,这就导致一些干部不在真正转变作风、推动工作上下功夫,只在总结汇报上做文章;只关心上级领导满意不满意,却不去倾听企业、基层、群众的意见和呼声。结果,工作看起来轰轰烈烈,群众却见不到实效;汇报得天花乱坠,基层、企业却得不到实惠。这种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,既是作风不正的一种表现形式,也是形成作风不正的一个重要原因,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初衷,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背道而驰。人民群众是推动科学发展、促进作风转变的主体。只有坚持“三满意”标准,把评判权交给企业、基层和群众,才能促使各级各部门虚心听取意见,真诚接受监督,把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决策的根本依据,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工作首位,从而多办顺民意、解民忧、增民利的实事,使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真正见到实效。
活动只有取得实效,群众才会满意;只有群众满意,才算真正取得实效。做到“三满意”,除了从实际出发,以改革创新营造方便、快捷、高效的政务环境,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,办成几件让群众看得见、摸得着的实事外,关键在于为企业、基层和群众搭建起“监考”的平台。要借鉴江苏等地“万人评议政府”的做法,把企业、基层、群众评议机关作风作为一项制度确定下来,充分保障企业、基层和群众的知情权、评价权、监督权。要始终坚持为人民办事、请人民评判、受人民监督、让人民满意的导向,无论是评议标准的设立、评议方案的制定还是评议方式的实施、评议结果的公开,等等,都要确保企业、基层和群众能够全程参与、全程评议、全程监督,能够始终以基层的声音、群众的语言,从服务对象的视角反映活动进展情况。
群众的满意是我们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根本目的,群众的参与是推动干部作风转变的有效途径。只有牢牢记住这一点,并坚持不懈地向这个方向努力,我们的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才能不断地走向深入,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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